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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排烟冷却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6-10-25 11:40:56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1.招标条件

请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7个月(土建及防腐工期14个月,配合塔芯材料安装以及通水试运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12月1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下发日期起计。

2.4招标范围:排烟自然通风冷却塔建筑(包括破桩头,配合桩基检测发生的土方及桩头加固等、基础混凝土换填、基础及筒体结构及附属工程)、防腐,玻璃钢烟道制作和安装及支架土建施工,连接管道建筑安装施工,部分循环水管道制作和安装,责任区域内沟道、地下设施、场地精平及地面硬化等,不包括排烟冷却塔内塔芯部件及配套装置的安装。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0月01日-2016年09月30日)应具有不少于1台百万机组等级冷却塔完工业绩;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近三年内(2013年10月01日-2016年09月30日)未发生火力发电厂基建施工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公证机构或投标人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7)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4.3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4.5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登陆上传资格审核资料;或携带资格审核资料前往售卖标书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资格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条件的证明文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6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为“网银支付”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

4.7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尽快为您审核,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不要电话催促

4.8 招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11月1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