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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辽三地开展煤电改造专项监管

添加时间:2016-10-26 11:32:5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日前,华北能源监管局联合天津市、河北省相关部门对天津市河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电网企业4家,发电企业12家,累计检查燃煤机组34台,容量918万千瓦;东北能源监管局也于近期针对《辽宁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辽宁省燃煤电厂节能改造计划》落实情况,对辽宁省煤电企业开展专项监管。

截至今年5月底,天津市、河北省10万千瓦以上统调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全部通过了环保部门验收。各燃煤发电企业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了CEMS,CEMS与环保设施能够做到同步运行,已全部与地方环保部门、电网企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

天津市对符合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对今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在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0.01元/千瓦时;对今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0.005元/千瓦时。

河北省对2015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验收的企业,给予了0.008元/千瓦时的奖励。对今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验收的企业给予了0.01元/千瓦时超低排放电价补贴。各燃煤发电企业均享受到超低排放发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增加200-300小时的奖励,大部分电厂享受到了排污费减半征收政策。

东北能监局检查组于国电沈西热电厂开展首次现场检查,并针对该厂2号机锅炉脱硝改造进度超期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国电沈西电厂于2015年9月完成脱硫及除尘改造,今年3月通过环保超低排放验收;1号机锅炉脱硝改造于今年8月完工,现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2号机锅炉脱硝改造于今年9月开工,计划10月初完工。节能改造方面,国电沈西电厂今年共实施4项节能改造,目前全部完工,供电煤耗明显下降。

天津、河北、辽宁同属东部地区,原计划于2020年完成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均提前至2017年总体完成。根据监管报告,天津、河北各燃煤电厂正在普遍开展和实施引风机、循环泵、热网疏水泵变频改造,汽轮机汽封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除尘器高频电源改造,喷嘴组改造,循环水余热利用热泵改造等工程,力争到明年年底按当地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的目标。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的力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诉求,加强对燃煤发电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力争在计划时间节点达到供电煤耗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分成两组对七大发电集团的10家电厂和1家自备电厂进行现场检查,有关问题正在梳理,将于近期完成监管报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