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公示了4个火电项目,分别为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验收受理、莱芜电厂1×1000兆瓦“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六号机组验收受理、枣矿田陈富源 2×350MW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受理、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2×12MW热电项目(一期)验收受理。详情如下:
1、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是山东中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经济开发区中创大道 1 号。项目总建规模为五炉四机, 5×130t/h (4 用 1 备)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CB12MW汽轮机组+4×15MW 发电机组。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 2×13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CB12MW 汽轮机+2×15MW 发电机组,二期建设 3×130t/h(1 台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CB12MW 汽轮机+2×15MW 发电机组。
2015 年 1 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 年 2 月 26 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发〔2015〕41 号文予以批复。一期工程于 2015年 3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12 月竣工。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为 1×13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CB12MW 汽轮机+1×15MW 发电机组及配套环保工程。年发电能力 0.685×10`8kWh,年供汽能力 1.86×10`6 GJ。
结论
12.1.1 “三同时”执行情况
工程 2015 年 3 月开工建设,于 2015 年 12 月竣工,环保设施、主体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
12.1.2 废水监测结论
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总排口废水中 pH 值范围是 7.08-7.26,悬浮物、COD、氨氮、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挥发酚的两天日均值最大值分别是:35mg/L、24mg/L、5.72mg/L、0.604mg/L、1.42mg/L、0.91mg/L、0.65mg/L 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 A 类标准要求;各监测因子浓度的日均值也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 A 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丛家村、桲栏村、张家沟村、厂址和沟崖村地下水的 pH 范围是 7.16~7.32,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汞、亚硝酸盐氮和挥发酚的最大值分别是:429.0mg/L、0.9mg/L、0.17mg/L、9.38mg/L、0.38mg/L、232mg/L、241mg/L、未检出、未检出和未检出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Ⅲ类标准要求。
12.1.3 废气监测结论
1#机组脱硫塔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 17.1mg/m3 、50mg/m 3 、40mg/m 3 ,均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标准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 2.53 × 10-5 mg/m 3 ,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 3 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为 0.86 kg/h,符合 有组织氨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标准要求。 烟囱排烟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 1.0 级,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3)的要求。
1#机组综合除尘效率为 99.9%,脱硫塔脱硫效率为 97.1%,脱硝效率为79.2%,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监测最大值为 0.713mg/m 3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 2 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 3 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 3 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氨浓度监测最大值为 0.09mg/m 3 , 符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 二级标准要求。
12.1.4 噪声监测结论
厂界噪声监测 6 个点位,1#东厂界点位昼、夜监测结果均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分别超标 1.0 dB(A)~4.4dB(A),8.8 dB(A)~9.7dB(A)。2#东厂界、3#北厂界、6#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上述标准限值要求, 5#西厂界间昼间一次、 夜间两次监测结果超标, 分别超标 2.8,7.2 dB(A)~7.3dB(A)。
月季花园噪声监测点位昼、 夜监测结果均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标准要求。
12.1.5 总量控制指标
本期工程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 COD、 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 48.96t/a、38.88t/a、0.024t/a、1.02t/a、0.24t/a,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要求。
2 12.2 建议
1、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烟气浓度,确保其外排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到新标准要求;
2、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确保超标点位能达到标准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进一步做好厂区危废、污水管网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
4、抓紧落实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按照临沂市环保局对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减少污染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