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监控平台运维(第二次)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拟对如下几项进行招标:
1、对平台主站软、硬件设备和网络通道进行日常维护,保障主站系统正常运行,消除隐患,保障充电设施、充电设施运营商主站与平台通信畅通。
2、提供日常客户服务支持,通过热线电话受理充电设施运营商反映的问题,处理95598客户转交的工单。
3、对运营商提供充电业务接入技术支持,保障运营商业务数据顺利上传。
4、根据政府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充电业务补贴进行跟踪。
5、当发生重大系统故障并需要紧急恢复时,提供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排除故障,恢复生产运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监控平台运维(第二次)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招标内容:
1、对平台主站软、硬件设备和网络通道进行日常维护,保障主站系统正常运行,消除隐患,保障充电设施、充电设施运营商主站与平台通信畅通。
2、提供日常客户服务支持,通过热线电话受理充电设施运营商反映的问题,处理95598客户转交的工单。
3、对运营商提供充电业务接入技术支持,保障运营商业务数据顺利上传。
4、根据政府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充电业务补贴进行跟踪。
5、当发生重大系统故障并需要紧急恢复时,提供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排除故障,恢复生产运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
3.4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遵纪守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最近一年的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5注:(1)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