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配套文件下发,电改进入政策落地第二阶段
在中央决策层、中央督查组等力量自上而下强力推进下,电力体制改革推进障碍正在清除。两则文件是新一轮电改进程中的重要催化剂,为售电、配网改革红利落地创造条件。上述管理办法重点回答了电网企业是否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发(配)售一体售电模式是否可行、如何界定增量配网、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是否可以建专线等核心问题,标志改革进入政策落地的第二阶段。
2.电网公司可以参与售电成为区域龙头
本次配套文件明确“电网企业也可以成立售电公司”,其竞争性售电业务,也将逐步实现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基于电网企业多年电力市场运营经验、人才储备和大量数据支撑,电网所属售电企业将成为某个区域的龙头。
3.配售一体、发配售一体售电模式得到政策许可
配套文件支持配售一体、发配售一体售电模式。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可以开展售电业务。对于一些地方电力公司而言,凭借其固有的地域优势、发电资产、用户资源、配网资产,可以率先成长为发配售一体化售电公司。
4.配网是稀缺资源,非电网所属配网资产将炙手可热
配网是稀缺资源,一是解决电力交易执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只有配售一体的售电公司可以承担结算业务。为获得稀缺的配网资源,社会资本和电网企业将更倾向于对存量配网资产的重组并购,随之而来的是配网升级改造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