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省厅定于2016年9月至11月期间,在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黑龙江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田源博,联系电话:0451-87113079。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8日
黑龙江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85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原则
坚持以“扎稳营、上一线、打头阵、列前茅”为行动指南,以“刚性执法、柔性有为”为监察原则,以“规则监察、法度治污”为执法标准,以“本部门与多部门相结合、常规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夯实基础与提升素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常规执法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为推进方式,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的基层执法力度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机制相对薄弱等问题,用量化管理的方式,强化执法人员的“效率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通过“部署、学习、实战、评效”,全面施训、分级施策、科学练兵,全面推进环保执法队伍建设。
二、目标要求
坚持“学为用、练为战”思想,强化全省环境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达到“正衣冠、提能力、强服务、树榜样”的活动目标,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体系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的环保执法队伍。
三、主要内容
(一)练素质。突出素质强兵,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打造“勤学精业、拼搏进取”的环保执法队伍。
(二)练业务。突出业务练兵,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运用,学习《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环境保护政策和省政府出台的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加大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工艺流程、信息报送等业务技能方面的练兵力度,力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业务规范、执法程序等,夯实监察基础,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三)练实战。突出实战强兵,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反复演练线索收集、摄像取证、采样监测、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与一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技能,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单兵作战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本部门与多部门相结合,务求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强化部门联动,注重通过联合执法练兵。一是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各地要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设,开展联合执法,严肃依法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重点案件。二是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与工信、质监等部门共同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低质煤管控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三是加强环保部门内部协调联动。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部门要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以监测数据为支撑开展执法监察,提高执法效能。